随着雨季来临、气温升高、空气潮湿,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,现已大量上市。野生菌一旦采摘、食用不当,极易引起中毒,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。为有效遏制、防范食用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发布如下预警:
一、学校(含托幼机构)、养老机构、单位、建筑工地、医院、旅游景区供餐单位等各类食堂以及群体性宴席、会议活动等集中聚餐团体,严禁加工制作野生菌类,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。
二、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严把食用野生菌采购关,严禁购买加工不熟悉的野生菌,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。
三、加工制作野生菌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。不要用急火快炒,不要多个品种混合加工,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。
四、集贸市场、超市、餐馆等销售食用野生菌的场所,要加大有关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。
五、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、出售、购买、食用自己不熟悉或难辨识的野生菌。
六、食用野生菌后,如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烦躁不安、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,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。
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6月29日